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,长江下游南岸,北纬30°38′~31°10′,东经117°57′~11830′。东界宣州市,西连铜陵、青阳县,南靠泾县,北邻芜湖、繁昌县,东北隔青弋江与芜湖县、宣州市相望,西北同繁昌、铜陵县毗邻,东南和宣州市、泾县交界,西南与青阳县相连。南陵物产丰饶,盛产稻、油、棉、茶、桑等农作物,是安徽省重要的农业县之一。现有耕地33867公顷,水域9334公顷,宜林山场37333公顷。南陵优质米、特种产品、名贵药材凤丹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。地下蕴藏丰富的铁、铜、白云石、大理石、煤、水泥灰岩、矿泉水、石油、天然气等资源。